警告苏州思杰马克丁公司法务部:
本文属事实,已标明我引用的部分,并附上链接。引用部分属于知乎“匿名用户”的文章,作者理应享有文章的著作权。而我写的,是本人的看法,你们无权干涉。并且,文章所说都为事实,并无虚假捏造成分!
不用我说,都知道思杰马克丁是什么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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